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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报送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重点培​育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5 点击率: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团组织有关“挑战杯”大赛改革文件精神,现就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0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0年6月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没有实行资格考试制度的学校,前两年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参赛形式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各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最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全国决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每个学校通过省级复赛推荐入选全国决赛的项目总数不超过6个。其中,每个组别至多2个;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三、赛事安排

1.大赛分组。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目标,设置五个组别。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赛程安排。大赛设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和全国决赛。

校级初赛(2020年7月31日前)。由各校组织,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参加省级复赛项目。各地校赛参赛项目需在大赛官方平台统一填报。

省级复赛(2020年9月20日前)。由各省举办,按照分配名额遴选参加全国决赛项目,在大赛官方平台完成项目审批申报。

全国决赛(2020年11月,暂定)。各省推荐进入全国决赛的1200个项目(普通高校960个、职业院校240个)和通过线上活动进入“国赛直通车”的200个项目进行全国决赛。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聘请专家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评定金奖、银奖、铜奖等项目。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国决赛及相关活动以线上为主的方式举行。省级、校级赛事由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合适方式举行。

3.评审要点。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参赛项目评审采取盲评形式,参赛项目申报表、项目相关证明材料中不得出现与作者或所在学校相关的信息。

4.奖项设置。大赛设项目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全国决赛获奖项目的10%、20%、70%,由全国决赛统一评定。设学校集体奖(挑战杯、优胜杯),按所推报项目获奖名次赋分,核算总分后评定。设学校优秀组织奖,综合各校项目获奖情况、校赛组织情况、线上活动参与情况等评定。

5.参赛基本要求。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四、报送要求

1.各单位在前期报送重点培育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大赛最新的改革精神进行更新,按照“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报送。后期将在重点培育项目中确定我校报送参加“挑战杯”省赛的名单。

2.各学院团委请于7月17日10:00前将本学院汇总表一份(附件3)、申报材料(附件2和ppt)电子版统一学院+2020挑战杯重点培育命名发送至467987620@qq.com

 

附件:1.评审要点

      2.参赛项目申报表

      3.“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重点培育

项目汇总表   

 

                          校团委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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